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要离婚,男方不同意,起诉能离下来吗

离婚
2019-06-29 15:15: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原告没有法定过错,只是由于感情破裂导致离婚,不赔偿对方。
    一【起诉离婚的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二【离婚时的赔偿需要具备法定赔偿条件】
    如果因一方严重婚姻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给予赔偿。
    其中《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等四种严重婚姻过错的赔偿情形。
    如果只是居于感情破裂的因素而离婚,或者双方都有过错的情况下,法院不支持赔偿。
  • 《婚姻法》第45条: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 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的。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离婚诉讼委托律师的作用是,一方不同意配合,双方因为财产分割,子女扶养权等等有争议不能解决的情况下,可以委托律师帮助诉讼。由于法院判决离婚的前提是感情确已破裂,因此,提交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或证明尤为重要。
    但如果男方坚持感情尚未破裂,不同意离婚,则通常情况下法院不会判决离婚。女方可以在不准予离婚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法院或将依法作出准予离婚判决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