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某个劳务单位交了钱去香港工作,但原来单位只是口头说去香港工作是正常不是黑劳工的,并且签了一份“委托办理出国互相保证协议书”,但现在交钱之后说是黑劳工,因为我办的是旅游签证不是工作签证,现在我想追讨我已交的钱能追讨吗?对这种情况这个单位有这个资质代理劳务输出吗?对这个劳务输出不合法能否追讨回我相应的利益?签的协议要是不合法,哪他有法律效力或者有效吗?谢谢!

2019-06-29 05:26:4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夫妻约定财产协议的法律效力,分为对内效力(指夫妻之间)和对外效力(指对第三人)。  对内效力,夫妻对财产关系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按照约定享有财产所有权以及管理权等其他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对外效力,主要考虑的是在夫妻对财产进行约定,保护夫妻财产权的同时,要保障第三人的利益,维护交易安全。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第三人不知道该夫妻对财产约定的,该约定对第三人不生效力,夫妻一方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按照在夫妻共同财产制下的清偿原则进行偿还。
    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劳动合同中如果没有培训条款和竞业禁止条款的约定,且用人单位支付过经济补偿,一律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单位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无效,不需要支付。尤其是涉及到户口的违约金,都是违法的,无效,不需要缴纳。
    有关培训的也是特殊的付费职业培训,如果经过此类培训的,需要赔偿单位支付过的培训费,数额以单位实际支出的赔偿费为最高限。但普通的上岗前培训不包含在内,也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或者单位虽然进行过赔偿,但没有实际支出,那么你也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