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村修产业路占用土地有补尝吗?我想了解一下

2019-06-28 08:39:0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城市拆迁房屋补偿:
    按照市场价补偿,即按照被拆迁房屋的同位置同区段新商品房的价格确定补偿。
    包括:土地使用权补偿、房屋补偿、装修费、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经营性补助费、停产停业补偿、设备设施搬迁费等。
    二、征收的土地属于国有划拨土地的
    上述的补偿项目中,土地使用权的补偿,这一块就没有了。其他的,与出让的土地一样补偿。
    三、换个方式,如果缴纳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数额后
    那补偿款项中剩余款项全归你所有。
    一个原则:不管是什么形式的拆迁,都应当对地上附属物作出补偿。
    以上是原则性的规定,具体拆迁中,还要看各地拆迁中的政策了。
  • 占用土地,物权法对其规定如下,农民对自己的责任田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物权的范畴,具有排他的效力,你有权拒绝被占用。 如果同意占用,你可以参照土地被征收标准得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具体数额与对方平等协商,协商不成,如果对方有任何侵权行为,你可以提起诉讼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村委会未经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大会通过,擅自将土地转让的,村民可以该转让合同违反村民议定原则,确认该合同无效。
  • 占用土地,一般是指非权利人占有土地,属于侵权行为。 当然,此处所说占用属于侵权是一般情况下,在拥有法律依据或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占用即为合法行为。如果是非法侵权行为,则可以通过到法院诉讼的方式请求其支付一定的补偿,但是如果是在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则可以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处理土地纠纷的机关是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因农村责任田划分,宅基地的规划及调整和边界划分而引起的纠纷,属于行政部门处理的争议,而不应属于法院管辖。
    遇有此类情况,可向当地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予以解决。
    法院受理的土地纠纷有两类:一类是行政案件,另一类是民事案件。
    属于行政案件的几种情况:一是因土地权属不明、界限不清引起的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争议,可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自行协商,未果的,可由人民政府处理,对人民政府处理结果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书的30日内向法院起诉;二是人民政府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作出处理决定以后,如果对处理结果不服,且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三是非法占用土地建房的,必须由主管机关先行处理,对未经批准或采用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宅基地)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属于民事案件的土地纠纷:一是土地使用权纠纷;二是土地所有权纠纷;三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转让合同纠纷;四是土地出售、交换、出租抵押合同纠纷。另外不包括林木、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纠纷以及宅基地使用权纠纷,都属于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范畴,应到法院民事审判庭起诉。
    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在发生土地纠纷以后,应及时搜寻、保存证据,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和各类合同书等。另外,还应提供历史上对发生争议的土地、宅基地的使用情况。涉及侵权的,还应提交侵权人的具体侵权行为和造成的后果等方面的证据。
    如果发生的纠纷经过有关部门处理,则还应提交该部门的处理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