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A,我想请问一下,我骑电动三轮车从菜市场出来,刚好在出口的时候被极速的送水电动车撞上了。然后电动车车主受伤,送去医院检查之后是轻微骨折。已经报交警处理了,还没有拿到认定书。现在对方问我要医药费,经过协商我也出了一半的医药费。那请问一下这个到底是谁的责任,医药费谁来出,具体我该做些什么?谢谢!

2019-06-27 01:56: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产生的医疗费损失都应该有肇事方承担,既然被交警认定为事故全部责任,那么医疗费损失就由事故方承担。
    鉴于购买了交强险以及商业三者险,医疗费首先由交强险内垫付10000元,超出部分再商业险范围内承担。
  • 通常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首先,事故划分问题。事故责任由交警根据双方的过错以及原因力比例来综合认定。 其次,赔偿项目。对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这一块,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赔偿金、抚养费等。
    同时,还要区分户口问题,城镇户口(含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的农村居民)和农村户口,赔偿标准也是大不相同的。对于伤残等级需鉴定确定。 最后,起诉车方及其保险公司,如果车方有保险公司的话。
    先由保险公司在12万元内全额赔偿受害人的损失,超过部分按责任比例由双方承担。
  • 被电动车撞了以后,要根据事故的责任来进行赔偿。在赔偿的时候,可以由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赔偿的主要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如果构成伤残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