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手房交易到了指定日期,日期是口头约定的合同没写,房主逾期一天交房可以告他违约吗?

2019-06-26 17:40: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逾期交房违约金一般是按日计算的,开发商每逾期一日并产生一日的违约金,违约越久,违约金总数会越多。在诉讼时,开发商会援引《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以违约金过高为由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违约金数额。  按照《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使用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二、开发商延期交房要分情况处理  
    (一)正常延期交付的处理: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于施工迟延、相关政府手续办理迟延、市政配套迟延等导致的房屋交付逾期。这种情况下,业主完全可以选择等待,并要求开发商按合同承担延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这里提醒业主,如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能弥补你的经济损失(以房屋的正常市场租金作为参照),你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你的经济损失。  
    (二)非正常延期交付的处理:非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于开发商经济实力、相关政府手续违法且无法办理等,如不幸发生上述情况,建议业主立即退房,如开发商负债已经超过其资产,业主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开发商破产,以最大限度的保护业主的利益。
  • 交房是开发商向业主履行交付的义务,他委托物业向业主交付,也是可以的,但实际上物业应该提供委托书。否则,是应该由开发商自己履行该交付义务的。而且该委托本身的争议与业主无关。开发商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对方。那么,买二手房合同没有写逾期交房的责任怎么办,  
    一、买二手房合同没有写逾期交房的责任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因此,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办  开发商应该按照约定的时间来交付房屋,这是开发商的基本义务。如果开发商没有按期交房,买房人可以依照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延期交房的情况和理由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开发商延期交房,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的,但是给出延期交房的理由,这种情况下购房人没必要解除购房合同。虽然不是因为不可抗力或合同约定的免责理由,但属于购房者能够承受的范围,例如开发商资金出现问题导致停工了一段时间现已恢复等,购房者可以选择等待并且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金赔偿。  
    (二)开发商延期交付,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的,也不给出合理理由或者一味推脱逃避的,买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自己的损失。  
    (三)延期交付,经催告后开发商在合理期限内交付的,购房者不能要求解除合同,但是可以请求开发商按延期天数承担违约金赔偿。  总之,购房者遭遇延期交房时对于开发商延期交房的理由不可能知道的很清楚,或者知道的并不是真实的理由,所以除了可以选择上面的解决方式,还需要注意一些其他事项,例如:签订购房合同时要注意合同中关于交房日期的规定,延期交房的处理等,如果没有约定,要签订协议。尽量在购房合同中体现出这个问题,以便发生问题的时候有据可查。
  • 您好,就二手房买卖合同如何判定买房违约这个问题,我做如下回答: 第一种违约纠纷: 买家违约,解除合同。 买家违约从时间段上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买卖双方尚未签署《居间协议》,仅支付定金。 卖家可以行使的权力: 有权没收定金。 第二阶段:买卖双方签署《居间协议》,尚未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在第二阶段,依据以下不同情况,买家违约,卖家可以行使不同的权利。
    1、《居间协议》不具备《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实质。 卖家可以行使的权力: 有权没收定金。
    2、《居间协议》具备《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实质,买家尚未支付房款、卖家尚未交房。 卖家可以行使的权力: 要求买家承担房价下跌部分的30-50%.
    3、《居间协议》具备《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实质,买家已支付房款、卖家已交房。 卖家可以行使的权力: 要求买家承担房价下跌部分的50-100%. 第三阶段:买卖双方已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 卖家可以行使的权力: 要求买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种违约纠纷: 卖家违约,解除合同。 卖家违约从时间段上也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买卖双方尚未签署《居间协议》,仅支付定金。 买家可以行使的权力: 要求卖家双倍返还定金。 第二阶段:买卖双方签署《居间协议》,尚未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在第二阶段,依据以下不同情况,卖家违约,买家可以行使不同的权利。
    1、《居间协议》不具备《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实质。 买家可以行使的权力: 要求卖家双倍返还定金。
    2、《居间协议》具备《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实质,买家尚未支付房款、卖家尚未交房。 买家可以行使的权力: 要求卖家承担房价上涨部分的30-50%.
    3、《居间协议》具备《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实质,买家已支付房款、卖家已交房。 买家可以行使的权力: 同意解除合同,要求卖家承担房价上涨部分的50-100%. 不同意解除合同,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卖家承担违约金。 第三阶段:买卖双方已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 买家可以行使的权力: 同意解除合同,要求买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不同意解除合同,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卖家承担违约金。
  • 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口头承诺的存在,那么口头承诺没有实现就属于违约的行为。但是一般口头承诺比较难举证,所以最好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将条款写明。  根据《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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