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子是预售房,我是开发商搞活动时,缴二十万低八万,于是给开发商预交定金五万元,剩余的十五万,十天内缴清。他们把这些写在纸上,并且我已经签名了。没十天我没钱了要求开发商退房退钱,可他们不退。也没有购房合同。他们也开了收款条具。不知道这钱能退回来吗?

2019-06-26 15:11:1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除合同本身的约定外,大约有以下几种情况,购房者可提出退房:  
    1、套型误差过大。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商品房,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购房者可以退房或者与房产商重新约定总价款,购房者退房的,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2、面积误差过大。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购房者有权退房。  
    3、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已预售的商品房,开发商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除非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结构、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开发商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购房者。购房者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购房者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变更。开发商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购房者的,购房者有权退房;购房者退房的,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4、商品房质量有问题。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应当是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时若商品房的主体结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购房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延期交房。购房者可以在预售合同中约定交房时间,若开发商未能在约定期限内交出房子,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依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支付延期违约金。如果开发商延期超过合理的期限(超过一年),购房者可通过法律手段起诉开发商违约,并要求法院强制开发商退房。  
    6、在建工程转让情形。商品房预售后,开发商意欲转让在建的商品房建设工程,开发商应当将商品房建设工程转让的情况书面通知商品房购房者。购房者有权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要求解除商品房预售合同。购房者未按照规定要求解除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应当由商品房建设工程受让方继续履行商品房预售合同责任。  
    7、法定不得转让的商品房。如果商品房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购房者也可以要求退房:未依法登记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共有项目,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权属有争议,尚在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处理中的;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商品房权利的,则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
  • 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延期交付房屋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根据现在《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的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 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 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3/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 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就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
    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4/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5/房屋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影响使用 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6/房子产权不清楚,如存在抵押、联建或其他经济纠纷 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卖给购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给他人,购房人查明后,就可认定购房合同无效,要求退房。
    此外,造成购房合同无效的常见情形还有,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房屋为共有财产而未经其他共有权人书面同意的;该房屋权属有争议,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利等情形。
    7/迟延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根据买卖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应当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8/按揭合同办理不下来 因不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按揭合同,办理不下按揭贷款的。
    9/在建工程转让开发商欲转让在建工程,应书面通知购房者,购房者有权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要求退房。
  • 房屋买卖中退房并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还:
    1、由于开发商方面的原因,购房者在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取得产权证,如果有这样的退房条件就可以要求退房。
    2、开发商证件不全: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规操作,与买房人签订的合同就自然无效
    3、面积误差超过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住房的暂测面积比误差超过3%,则购房者可要求退房。
    4、开发商未经购房者同意擅自变更房屋的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购房人可以根据合同要求退房。
    5、因不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原因而导致的按揭合同不能办理,办理不下按揭贷款的可要求退房。
    6、延迟交房:开发商超过3个月不能交房,购房者就可要求退房并返还双倍定金。
    7、卖方将认购房屋转手他人或将已抵押房屋卖给购房者,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
    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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