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车主,就在正月初七的那一天,我在开车的过程当中,有一个老人想横过马路,当时我看他横过马路,我就把方向打向了右边,想从他的后面过去,但是老人在途中他又掉头右转过来,我看老人转过来,我就把方向打向左边,在打向左边的同时那个老人又往前面走,我就把车刹死了,但是老人当时吓得就摔倒在地上,我就好心下去看一下老人有没有事,谁知道老人是聋哑人,然后他们那个村子里面的人就出来了,看见发生了交通事故,就当时就报了警,然后就把他送到医院,但是去医院的时候,就照了片,还照了CT扫描,什么事都没有。但是他在医院里面也住了8天,就是说也花费了8000 块钱吧,然后今天我就去跟他儿子协商一下,把这个事情处理好,但他儿子一开口就要我们赔他35,000,你说有没有这样的事情,想请你给我们一个建议,你看这个事情应该怎么处理为好

2019-06-26 11:06:3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交通事故各方的过错通常通过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来确定,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未申请复核或者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进行举证,由法院结合证据进行判断。但是由于自行举证的难度一般都很大,如果对交通事入认定书有异议的,还是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复核。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次责任,同等责任。每种责任具体的承担比例无全国统一的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自己的实施意见时作出了不同的规定,需参照当地规定确定。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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