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案件 我于2019年2月11日起诉离婚 离婚诉求离婚 分割房子和车子,孩子的抚养权,未提及银行存款,现在想做财产保全申请 由于异地的原因,不知可否申请通过,我俩户口所在地登记结婚并且起诉,但是现在他在异地生活10几年,不知道我们当地法院可否有权力查证存款余额及明细,还有财产保全和存款流水可以同时进行申请吗?需要提交的资料及保证金是多少

离婚
2019-06-25 14:34: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在受理案件前或诉讼过程中,根据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提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作出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能够得到有效执行的行为。可见,财产保全只是为了防止财产的流失,不是对利害关系人或提出申请当事人债权的特别保护。因此,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不等于“谁申请归谁”,申请人也不等于因此获得了优先受偿权。债权人之一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其他债权人只要持有金钱债权执行依据,就可以申请参与财产分配。金钱债权执行依据包括:  
    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2、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3、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  
    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九十条,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其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一个人民法院因执行确定金钱给付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查封、扣押或冻结,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在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完毕前,对该被执行人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依据的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对该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
  • 财产保全的程序是:①申请。诉前保全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必须提供担保,
      否则,法院可以驳回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时也可以在诉讼中提出申请。
      ②财产保全的裁定。
    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接到申请后,48小时内作出裁定。诉
      讼保全如果是情况紧急的,也应48搜索小时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应当立即
      执行。③财产保全裁定不得上诉,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但当事人可以申请
      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④诉讼财产保全的解除。如果被申请人
      提供担保、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15天内未起诉的或者其他需要解除的情况出现时,
      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当事人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
    (二)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遭遇家庭暴力且经济困难的;
    (三)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益诉讼涉及损害赔偿的;
    (四)因见义勇为遭受侵害请求损害赔偿的;
    (五)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发生保全错误可能性较小的;
    (六)申请保全人为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由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偿付债务能力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