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03年婚后房子拆迁,年底卖掉其中一套,因当时政策不许买卖,未办房产证,后09年统一办证

2019-06-25 12:07: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夫妻双方离婚了,拆迁房怎么分?一般情况下,拆迁补偿安置分三种情况:
    1、作价补偿,由拆迁人根据房屋评估价,向被拆迁人给付拆迁补偿款。此等补偿方式,由拆迁人直接面对被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共同居住的人员难以从拆迁人处直接获得利益。

    2、产权调换,拆迁时,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实际测量的面积,并计算综合评估值,由拆迁人另行给被拆迁人提供等面积房屋作为调换,此种方式,由拆迁人直接面对被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共同居住的人员难以从拆迁人处直接获得利益。

    3、作价补偿与产权调换向结合。此种方式,系由拆迁人根据房屋评估价,向被拆迁人给付拆迁补偿款。 同时,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提供拆迁安置房屋,按照被拆迁房屋内的户籍人员情况,向被拆迁人及被拆迁房屋内的户籍人员提供安置房屋,由购房人根据需要,在支付一定的价格后,向拆迁人购买安置房。
    此等安置方式,与被拆迁人共同居住的人员可以从拆迁人处直接获得利益,但是需要原拆迁房屋拆迁人的书面认可
  • 离婚后,如果房屋实际所有人发生变化,需到房地产登记管理机关办理产权变更。
    这里所指的“房屋实际所有人发生变化”,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房屋原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离婚后变为其中一方所有的。
    【二】是原属于夫或妻一方所有,离婚后转为另一方所有的。
    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领取新的《房屋所有权证》,以保持“房屋实际所有人”与房地产主管机关登记资料的一致性。
    房屋产权属于公民的不动产资源,其产权登记实行动态管理。《物权法》第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物权法》第十六条还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 房屋拆迁补偿款还包括对该房屋内实际居住的其他家庭成员的相关补偿,或者是家庭成员配合拆迁而给予的奖励,包括困难补助、搬迁补助及过渡补助费用等。如果拆迁时,双方属于夫妻关系,那么这部分的补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一条对《婚姻法》第十七条进行的补充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离婚时不析产。
  • 无论是地方性法规或者地方政策,都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只能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细化。在国家层面,《土地管理法》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作为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就属于地上附着物。《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此外,《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还规定:“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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