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卡卖给了别人当时手里没钱就办了一张银行卡后来这张卡让交警大队冻结了请问一下怎么办

2019-06-25 09:57: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银行卡涉及很多种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办银行卡要什么条件 办理银行卡需要身份证,年龄不到需要监护人持户口簿前往。

    关于办理银行卡的年龄要求:
    未满16周岁办理银行卡,需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陪同前往银行办理;
    年满16周岁,可凭身份证办理银行卡;
    年满18周岁,可开通网上银行;
    年满18周岁,符合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可申领信用卡。
  • 起诉 离婚时要求法院冻结另一方一另一银行卡,需要提供银行卡号。 是要提供银行卡账号、开户行和开户行地址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民诉法适用意见》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都必须交纳保全费用,并依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执行。
      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即利害关系人必须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提起诉讼,使与被保全的财产的有关争议能够通过审判得到解决。如果利害关系人未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 你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不管是诉讼财产保全还是诉前财产保全,财产保全的裁定一旦作出,就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提起上诉。但是当事人对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人民法院复议认为裁定正确的,驳回申请;认为裁定不当的,作出新的裁定,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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