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驾照被扣了三十一分,参加满分学习,在驾照核发地考科目一过了,但是因为工作原因要去外地我科目三可以去事发地考试吗?

2019-06-24 20:09:0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
    (五)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由此可以看出,交通事故后考驾驶证需要根据第四五条的规定来进行,如果不满足条件不能够考取。
  • 驾驶证被扣留,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