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楼上住户的卫生间下水道水管漏水,导致我家墙壁和吊顶受损,因为他家的水管是装在墙壁里面,要把墙壁敲开,重新换根水管,但他却说水管不是他自己装的,是当时建房时工程老板装的,不是他的责任。这样子,我应该找谁负责,我是受害者,卧室墙壁全部坏了,连吊顶都掉下来了,该怎么办?

2019-06-24 12:52: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漏水水管漏水一般楼上住户有修理的义务,这时双方可以先通过友好协商处理,或者由第三方介入调解,比如居委会,村委会,街道办等等,由于漏水所给一方造成的损失可以要求另一方进行赔偿,具体赔偿数额需要根据实际漏水原因和损失情况而定。
  • 关于下水道漏水问题的解答:建议进行质量鉴定,查明究竟是何原因造成。如属于自然原因损害,且未过质保期,由开发商承担维修或赔偿责任。如超过质保期,由物业使用维修基金进行维修。
    造成其他损失的,由该单元住户均摊。如属于人为原因损害,由造成该损坏的人承担维修或赔偿责任。

  • 1、楼上漏水,楼上的房屋所有权人作为漏水房屋的所有权人,对漏水房屋负有管理义务及使用权利,对此肯定需要承担责任,如果第三人或第三及第四人对漏水亦负有过错,应当由楼上的房屋所有权人及第三人或第三及第四人共同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赔偿原则为,优先恢复原状,如果无法恢复原状,则应在确认损失范围的情形下,根据损坏财物的最初购买价格,综合考虑其使用时间予以折价赔偿。
    2、如果事实证明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的,侵害人有权要求减轻赔偿责任。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06条、117条、130条、131条

  • 1.首先应查明漏水的原因,如果是新房质量不合格,在保修期内由开发商负责维修;
    2.如果是楼上由于装修不当等过错造成的,由楼上负责维修;
    3.如果已过房屋质保期,属于整楼公共部分,比如说是下水道主管道保养问题需要维修的,而收取了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由物业部门申请使用维修基金;
    4.如果没有收取公共维修基金,属于共有部分的应当由所有房主共同承担;
    5.如果是楼上专有部分出现问题的,按公平原则仍然由楼上承担费用。如果提起诉讼,可能需要作相应的鉴定,鉴定造成漏水的原因和损失的数额。注意保存《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缴纳收据等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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