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们在一家未修建好的商场签了一份合同,当时开发商约我们去签的合同,我们条件谈好了,合同签了,押金交了12000,然后开发商说他们还没盖章,要我们改天去拿,结果几个月过去了,我们去拿合同,结果他们告知我们说是合同条款有变动,他们直接把中间部分换掉了,我们就不想入住他们商场了,这种情况可以要求退回押金吗,这种合同是属于合同欺诈,还是无效合同,谢谢

2019-06-24 02:27:4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信托财产的占有有瑕疵的,信托不生效。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流通或者限制流通的财产。主要是下列物品:①只能为国家或集体所有的标的物,如土地、森林、矿藏、河流、海洋、草原等。
    ⑧有关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标的物,如枪支弹药、黄金、白银、受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等。③违反《产品质量法》的产品如假冒伪劣产品、无检验合格证的产品、国家已明令禁止的产品及已过了保质期产品等。
    ④违反商标、安全、卫生、环境保护、检疫、计量法律法规的产品。⑤限制投资领域的企业股权等。据此以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设立信托,或者未经批准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流通的财产设立信托,均属无效。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1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52条第
    (5)项的规定,认定为无效: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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