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车辆有强制险和第三者,把人给撞了医疗费,大概花了20多万,但是责任书还没有下来,保险的话大概能赔多少呢

2019-06-23 20:33: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垫付医疗费不是法律强制行为。
    2、车主无力垫付医疗费用可以停止垫付,但最后受害人死亡的,会认为死亡与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由车主承担责任,除非受害人是因为其他原因死亡。
    3、垫付医药费不是强制的,可以不支付任何费用,让受害人费用自理。最后是协商也好,还是起诉也好。待最终的处理结果出现的时候再一次性支付给其相应的费用,在支付给对方费用时要让对方打好收到条。
  •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 上了医保后,如果是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2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
    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而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举例来说,如果您是在职职工,在门诊看病的花费是2500元,那么500元的部分可以报销50%,就是250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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