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的驾驶证在2017年6月30去年审,但工作人员说我在2008年有两张交通违章没有处理,我想问一下我我的车早就不用了,并且我的驾驶证年年都要年审,为什么十年后才说我有二张违章没有,处理,我该怎么办。

2019-06-23 09:10: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违章后处理的地点和方法如下:
    1、到交警大队的违章处理窗口,需驾驶证持证人本人到场,并持本人有效证件前往办理,主要是车辆行驶证、身份证、驾驶证等,在窗口开单后一般需要去银行柜台交罚款。
    2、高速公路以外的违章,可以用手机APP软件(我用的是交管12123)注册驾驶人信息后,绑定车辆自行处理(高速违章必须到交警窗口办理)。

  • 1、违章导致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也能赔偿的。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十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 交通违章事实如何认定?  
    一、现场指认确认违章事实。执勤民警对一些明显的具有形成快、消失快、事后不留痕迹特点的违章,以自己亲眼所见为根据,当场予以确认。如超速、违章超车、逆向行驶等。如果当事人在现场对执勤民警指认的违章事实没有异议,即可认定违章事实成立,并做好记录,由当事人签名,当事人不签名要注明原因;当事人在现场对执勤民警指认的违章事实有异议,执勤民警也应当当场确定违章事实成立,并做好记录。如果事后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交警认定的事实是有效的。  
    二、现场检查确认违章事实。这是执勤民警常用的一种交通违章证据收集方式。执勤民警在现场通过查看、查验车辆并确认违章事实,如超载,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更换或者改装车辆,酒后开车,转向器及灯光装置不合要求等。有的要通过仪器检测认定,有的可以现场查看认定。现场检查的民警根据检查的违章事实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并由当事人核对并签名,当事人无异议,即确认违章事实成立;当事人有异议,执勤交警应当场根据检查结果实事求是予以确认,在事后的审理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应把执勤交警的检查记录作为重要的证据材料,在排除产生错误的可能后予以采信。也有采用由违章驾驶员根据执勤交警现场检查的违章事实填写“违章自述书”代替“现场检查记录”。但如果驾驶员拒绝填写或不能客观地、实事求是地填写,还是应由执勤民警做交通违章现场检查记录。  
    三、询问当事人和证人。对于违章事实清楚、情节简单,但当事人对执勤民警的指认违章事实有异议时,通过审查当事人陈述和证人的证词的真实性来确定违章事实。执勤民警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仔细做好询问工作,并制作好目录,认真听取当事人的申辩,如果当事人所述确有根据,应当予以采信,客观公正地予以认定,并由当事人阅后签名,有利于消除执勤执法的主观性、随意性和片面性。对于案情复杂、情节严重,又不属于形成快、消失快、事后不留痕迹的交通违章也可以询问当事人和证人,广泛收集证据。  
    四、检测及鉴定。通过科学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来认定违章事实。如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应检测驾驶员血液中所含酒精的浓度,制动系统不合要求要通过车辆安全技术检测等。  
    五、照相及录像。它能直观、有效地获取和证明有关当事人是否违章,如交通指挥电视监控系统对闯红灯、违章停车、违章行驶等行为做记录。只要违章事实被录像,图像清晰可见,没有涂改和重新制作,应当作为认定道路交通违章事实的证据予以采信,当事人就难以争辩,同时可以避免和纠正执勤民警执法过程中的错误,规范民警执勤执法行为。  认定道路交通违章事实必须以合法有效的道路交通管理法规为依据,不能以地方政策、规定和内部文件作为认定交通违章事实的依据,适用道路交通法规条文必须具体明确。《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适用一般程序处罚的,应由两名交通民警以上(含)收集交通违章证据,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笔录。被询问人拒绝接受询问、签名或者盖章的,在询问笔录上注明情况。  交通违章处理的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  交通警察对交通违章进行处理时,应当选择适用的程序,一种是简易程序,一种是一般程序,简易程序是特别程序,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一般程序需要两名或者两名以上的警察处理。  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包括:  
    1、交通警察在现场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2、交通警察在非现场,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违法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处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作出处罚决定。  一般程序的情形是:依照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人作出200元(不含本数)以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驾驶证、对单位处以罚款的,应当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并按照一般程序作出处罚决定。
  •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可以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延期办理。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和延期事由证明。
    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延期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驾驶机动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