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板把我工作辞掉了,但押金没有退给我,我也没有签合同

其它
2019-06-22 14:39: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1、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不定期的租赁关系中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 关于押金担保的范围,因合同的性质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来说,租赁、承包合同的担保范围是:

    (1)租金、上缴的承包利润;

    (2)租赁物、承包物的返还;

    (3)不履行债务的损害赔偿

    旅客住店合同的担保范围是:

    (1)房价;

    (2)退房;

    (3 )其它不履行债务的损害赔偿。

    住院医疗合同的担保范围是:

    (1)住院费、医疗费;

    (2)退病房;

    (3)其它不履行债务的损害赔偿。
    劳动合同的担保范围最小, 即只担保受雇人不当履行职务时的损害赔偿。

    债务人一旦交付押金,押金合同即告成立并生效,对当事人双方发生预期的法律效力。
  • 单位收取押金,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行为违法,建议劳动者反映到劳动局解决,要求单位归还押金。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