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江律师,您好!我可以跟您咨询房屋拆迁方面的问题吗

拆迁补偿
2019-06-22 14:06: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拆迁一般不会影响合同效力。并且,如果房屋已经纳入拆迁范围,房主一般也不会出售房屋,所以你提这问题一般都是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然后再遇到拆迁。
    主流的观点是: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当事人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系争房屋征收公告发布时间在买卖合同签订之后,属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均无法预见的情况,也不属于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范围。
    一方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拆迁补偿暂行条例
    (四):、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标准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
      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
      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
      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
      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
      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
      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
      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
      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
      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
      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
      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
      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
      坟每座补偿5000元。
      
    3、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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