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女方!我提出离婚!店子是我的!财产和外账怎么分隔?!!!!

离婚
2019-06-22 12:43:0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婚姻法》第40条规定,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从上面的有关规定可以看出,处理共同债务,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原则。《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共同债务共同清偿,还规定了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由此,夫妻共同债务,双方也有平等的清偿权,在与债权人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可由夫妻双方约定各自的责任和清偿日期,也可约定由其中一人全部清偿,而后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清偿一 方向另一方追讨。
    2、协商一致的原则。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双方应从各自的实际承担能力和经济来源出发,协商一致解决,可多可少,也可由一人全部承担。如果协商不成,可向人民院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决定。
    3、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原则。 离婚时(后),男女双方对原夫妻共同债务各应负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当债权人主张权利时,原夫妻双方都不能以离婚时双方达成的债务分担协议或者法院判决的承担比例拒绝对债务的牵连责任。当一方清偿全部债务后,即享有向对方的追债权。这样可保证债权人利益的全部实现。适用连带责任处理夫妻共同债务。
  • 1婚后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可以分割。具体可以一人要房,给另外一个人房款。 2抚养权你们协商同意归你,法院会支持。抚养费在你丈夫工资的20%到30%之间确定。 3 3岁的孩子既需要妈妈,也需要爸爸。
    离婚的事情要慎重考虑。争争吵吵可以,但是一争吵就离婚,那以后是否还结婚。如果和现任的丈夫有许多分歧,以后的婚姻是否就不会有分歧。 宋丹丹在一个访谈节目中谈到,如果让我再做一次选择,不会选择离婚。
    除非对方性质恶劣,对孩子的成长不利,那我支持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