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表弟在上海嘉定区白安市场,租房居住,因市场规划,不让我们居住,当时我们交的是一年的房租款,我们居住的时间还不到10个月,还有押金1000元,共计5000千元。房东不给我们退款,我们都搬走快2个月了,给房东打电话他一拖再拖就是不给,到现在才给了1000千元,还是他儿子给的,剩下的他就是不给,打电话也不接,要没就是接了不说话,我们该怎么办。

2019-06-21 18:39: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根据合同的意思自治原则,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没约定的协商解决。你与房东签订的合同中,如果有约定未住满合同期限不退押金,则房东有权不退押金。如果没有约定,你们则可以协商解决。
  • 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下,租赁方不缴纳房租的,看具体情况,按国家规定:拖欠租金累计达到六个月以上的,出租人可终止与其租赁者的租赁合同。出租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支付租赁者拖欠的租金。
  • 租房押金主要交房保证金,在以下情况算违约金
    一种情况:如果房主未按签署合同履行承诺,应当退还押金及同等款的违约金
    1、主要表现在房主将房屋再租他人,
    2、房主未到合同期选择自用
    二种情况:租客未按合同履行责任,房主有权收回房屋使用权跟没收押金
    1、主要表现在未按合同房屋使用权租用,
    2、房租最后缴付期限未交房租,
    3、在房屋内有违法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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