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间借贷2015.4.25签借,借期三个月。诉讼时效于10月1日前已超2年,已失效。原告于.2017年10月24号起诉,新旧诉讼时效如何应用?新法是否具有溯及力?法不溯及既往不是法律的基本原则吗?刚说的不详尽

2019-06-21 15:06:4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工伤赔偿的诉讼时效

    工伤赔偿申诉时效应从伤残评定之日起算 工伤赔偿申诉时效应从伤残评定之日起算
    实践中,许多在工作中受伤的职工,因不熟悉劳动法律法规,特别是《工伤保险条例》等法规,而使自己的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的现象时有发生。其中诉讼时效就是最基本、也是最容易被忽视的一个方面。
    一些在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且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往往因“已过了申诉时效”而只好放弃诉讼的权利。
  •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这应该是属于除斥期间,不属于诉讼时效,因为从条文本身可以看出,五年期间未主张权利则责任消灭,显然消灭的是实体上的权利,而诉讼时效过期消灭的只是胜诉权,而实体权利尚存,只是转为自然债权而已。
    综上,时效还是应该按一般的诉讼时效计算,即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3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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