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2015年缴的取保候审保证金,现在2019年了,不经意才发现保证金罚款收据,间隔5年了,还能要回取保候审保证金吗?

刑事辩护
2019-06-21 11:54: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取保候审是暂时对嫌疑人不关押,但是照常要审查,而且是随喊随到,最终结果,要根椐其人的行为事实,依照法律规定做出判决,根椐案件的进展,如果构成某种罪行,不但可以罚款,并且还可以依法判处有期徒刑等各种刑罚,取保候审不是处罚,也不是结论,是办案过程中的采取的一项措施。
  • 未成年人犯罪,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就可以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五十二条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第五十三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 人民法院收到公安机关已经没收保证金的书面通知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后,应当区别情形,在五日内责令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或者提出保证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并通知公安机关。
    人民法院决定对被依法没收保证金的被告人继续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的期限连续计算。

  • (1)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1000元。
    (2)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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