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下合同期满不续签,解聘通知书写明合同期满不续签不写原因可以吗,解聘后,公休假如何算,有没有强制的休息的

2019-06-21 09:23: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没有提前通知是否续签的,我国劳动法有明确规定,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此,如果满足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况,劳动者在佣人单位没有续签或者自己因存在法定情形没有同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的,可以依法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 关于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赔偿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没有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至于合同期满后未续签劳动合同,是否适用宽限期及两倍工资罚则,目前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尚无明确规定,上海市有关部门的执行口径是:“原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在该用人单位工作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因用人单位原因超过一个月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本案中用工双方在劳动合同期满1个月内解除劳动关系,所以公司不必支付“双倍工资”,但如超过1个月,就另当别论了。

  • 1、劳动合同到期,如单位不愿意续签,单位应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2、劳动合同到期,如单位愿意续签,但续签的劳动合同条件低于以前的约定,员工可以不同意续签,此时,单位仍应该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3、单位单方调岗降薪,你可以拒绝,要求单位仍按以前的岗位和工资履行。
    综上,如劳动合同到期续签时,单位调岗降薪,你可以拒绝签订,单位终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虽然此时是你不愿意续签,但你是因单位调岗降薪所以不愿意续签的,所以单位仍应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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