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一下我试用期,1月27交的辞职报告,他也看到了,并且我也有证据证明,然后说让我等招到人交接完再走,我又呆了将近20天,但是过年回来丝毫没有招人的意思,我今天就没去上班,他报案说账目不清,怀疑我动公司的钱,还找人去公安局查我个人信息,我该怎么反击他呢

2019-06-20 23:32: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几天?
    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尽管试用期离职无需理由、不限形式,只要提前3天告诉单位就可以了,但最好还是做好工作移交,得到领导认可后离职比较妥当。
    二、试用期辞职有工资吗?
    在试用期内,只要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应该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
  • 试用期的员工有必要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具体规定内容来书写试用期辞职报告。第37条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者要辞职,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若劳动者是在试用期内辞职的,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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