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一物流公司约定我出十万元公司给我们一辆技挂车,但这辆车挂靠一个运输公司,运输公司又向物流公司提供贷款,因物流没有按时还运输公司贷款把车扣压让我来担保,为了能继续跑车我只能担保,请问现在物流公司司示过了我也没有还款能力怎么办?

2019-06-20 08:27: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贷款时需要担保的情形
    到银行贷款,不一定都需要担保人或者担保公司。不过,在遇到以下几种情况的时候,往往要求借款企业找担保公司:
    1,借款人缺少抵押物或者抵押物抵押价值不足时。如借款人想要借100万,但抵押物的评估价值只有80万元这样的情况;
    2,借款人缺少财力证明的时候,如银行要求借款人开具的某些文件借款人没有开具的时候;
    3,借款人资质条件不够好,如,借款人的征信记录里,曾经有过一次左右的预期这样的情况。银行从风险方面考虑,会要求借款人找担保公司担保,将风险转移。
    二、通过担保公司贷款的优点
    1,放款快。因为有担保公司担保,银行承担的贷款风险就要低很多,所以放款速度较快。
    2,额度高。如果借款人直接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为了保障贷款顺利回收,会结合借款人的实际情况为其制定合理的贷款额度,但该额度一般都不高,如果找担保公司担保的话,可以大大提升贷款额度。
    3,门槛低。一般来说,借款人在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贷款机构要求等情况下都很难获贷,这时若有担保公司担保,事情将会变得非常顺利。
  • 你好,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2、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连带保证的责任比较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二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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