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赌场为赌博的人提供资金,从中赚取一定的利润?并且利润是开赌场人直接给我的?没有从赌钱人身上拿?这样会判刑吗

刑事辩护
2019-06-19 22:12: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因赌博被刑事拘留,不会判处没收财产。会没收赌资,并会被判处罚金。,【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赌博罪开设赌场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罪)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参考2010年8月司法解释 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但具体会判多年,需要详细了解案情,嫌疑人有哪些无罪情节,罪轻情节,才能预测刑期。
  •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实施赌博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
      
    (二)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赴境外赌博的;
      
    (三)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或者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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