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2004我老公在他表哥新开的民营医院上班,得到百分之十股份并且七八年时间无工资,之后也是低薪。2O14年前的十年收益被公公全部拿走养二奶投资赔干净,这个医院公公未投一分钱,是我老公以工作零工资换的股份,股东名字分红都是我老公签字。我公公以未分家都属于他的想占有,公公还有一个养子也早结婚,招一个上门女婿,去年春节,我公公逼他交出股份,并找了一大帮亲戚长辈,分家,并把我老公的股份分成四等份,我老公,公公,小叔子,上门女婿各4分之1,并逼他签字,亲戚长辈也签字。请问这种分家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名字是被逼签的,无论是签字前还是签字后,我老公都表示不愿意送股份。分家协议在我公公手里。我们应该怎么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