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无证驾驶保险公司强险是否赔偿

2019-06-19 09:43: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发生意外事故时,驾驶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未依法取得驾驶证、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驾驶人在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或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
    (三)学习驾驶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的;
    (四)实习期内驾驶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的,或驾驶机动车牵引挂车的;
    (五)饮酒或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
    (六)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或允许而驾车的;
    (七)利用保险车辆从事犯罪活动;
    (八)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遗弃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九)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保险车辆的其他情况下驾车。
    本回答由法律法规分类达人 韩飞推荐

  • 1、先由交警进行事故责任认定。
    2、根据责任认定情况,双方可协商赔偿事宜,也可申请交警调解。但这并不是强制的。
    3、协商不成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按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标准处理: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无证驾驶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形(有其中之一的均可认定为无证驾驶):

    (1)机动车驾驶人在未经过专门的驾驶员培训学校的驾驶技能训练与考试,进而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的,为无证驾驶。

    (2)驾驶人驾驶的机动车车型超出驾驶证核定的准驾车型的范围的(可参考下面的"准驾车型及代号"表格进行对照),作无证驾驶处理(比如只持有C照的人开B照的车,或只持B照的人开A照的车等等)

    (3)驾驶人未随身携带与所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应视为无证驾驶

    (4)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或其他非法途径获取的驾驶证,或过期超过一年而被注销,或被暂扣、吊销或撤消的,均视为无证驾驶

    (5)驾驶人的年龄或健康状况不符合驾驶条件的(多指实际年龄超出所驾车型的最大年龄限制,如年龄不足按照非法获取机动车驾驶证处理,归类到
    (4)的情况)

    (6)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有特殊许可证明的除外)

    (7)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
  • 强制三者险:保险人赔偿责任、赔偿数额、赔偿程序完全法定化,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均不得违反法律规定进行赔偿,保险公司承担的是固定的有限额赔偿责任。保险公司的赔偿具体区分两种情况:如果受害人的实际损失小于责任限额,则按实际损失赔偿;如果受害人的实际损失大于或等于责任限额,则按照责任限额赔偿,与实际损失数额大小无关。
    商业三者险下,由于被保险人的责任大小是因事故大小而异,保险公司的赔偿数额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根据《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第十三条),并实行绝对免赔率(第十七条规定:保险人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
    单方肇事事故的绝对免赔率为2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