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有五万元钱,借给别人,只有借条,没有身份证地址,有汇款单,这个官司能打赢吗?

2019-06-19 03:31:5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发货清单、借条、欠条、录音录像等可能反映其支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职工应在办理完参保手续的次月10日后,到户籍地、居住地或用人单位坐落地的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社保卡。办理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若没有身份证,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办理临时身份证。
    临时身份证的有效期是三个月,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与正式身份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临时身份证管理办法》中第十四条规定:
      “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
    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但是临时身份证有效期为三个月,建议尽快换领新的居民身份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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