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爷爷过世二十多年了,当时我爷爷的房子给我叔叔住着,我叔叔没有把我爷爷的房产证转到我叔叔的名下,现在我叔叔已经不在了,我去房产局看房子是谁的名子,房产局没有这个房子了,被注销了怎么办?还能办到我父亲的名下吗?我叔叔没有自己的子女

2019-06-18 17:09: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办房产证离婚后, 也是要可以分家割产,因为只要是共同财产,都是可以分割的。
    只要是共有房产,即使没有房产证,但房产的市值还是有的,离婚时可以按市值,进行协商价进行分割。
    如果是婚前房产,离婚时就可以不用分割房产了,因为婚前房产是属个人所有的。
  • 一般来说,只有有房产证的房屋才能继承。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
    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
    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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