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年前收到了法院的民事判决书,不服判决,15天的上诉期但是中间有好几天是法定假日,这个怎么算。

2019-06-15 20:00: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司不服仲裁判决并上诉,法院一般会在法律规定的时间之内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公司不服裁决,一般起诉的时间是十五日之内;
    二、仲裁裁决分为终局裁决和非终局裁决,只有非终局裁决,公司才可能起诉;劳动仲裁中不是一裁终局情形的,当事人或法人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劳动纠纷发生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第一类: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用人单位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符合条件的裁决,将会被裁定撤销,当事人双方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民事诉讼法147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限应从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当事人的第二日起算。
    判决书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当事人的,上诉期限从各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之次日起算。
  • 诉讼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不服的,只能向法院申请再审,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而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对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所涉及到的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已经丧失了诉权,生效的法律文书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只能行使申诉权,对生效的法律文书申请再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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