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过年的时候搞了个红包群,然后叫我帮他发了十几天的福利,发了3000块钱工资得我,上个月中我们被抓了,拘留了我12天,还要我交3000块钱罚款,后面我出来后去警察局拿手机交罚款,他们又不在,所以手机没拿到,罚款我们也没交,在我就没去过了,毕竟我不住在当地警察局位置,来回跑太折腾。他们也从头到尾没有打电话通知过我家人,我被拘留了,还是我自己在拘留所打电话给家人说的。前几天我那几个搞红包群的主犯朋友出来了,说警察跟他们说我这边的案子还没处理掉,说还要抓我回去,我就想问假如再抓我,我该如何做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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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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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驶分两种:
1、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2、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依现行法律规定,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对醉酒驾驶的处罚:
1、追究刑事责任:处以6个月以下的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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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要分不同的情况,如果是被刑事拘留后,一般情况下采取拘留措施的机关都会及时通知家人知晓。此时,也是可以探视被刑事拘留的人的,只不过探视的对象只能是聘请的律师,而不能是非律师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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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