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公交车司机,因顶了乘客一句被乘客殴打,而且是在我开车的过程中,我没还手,后住院一共花去2391元,请问这属于什么性质的案件?如果对方要求和平解决,我可以向对方索要的经济赔偿包括些什么项目?可以要精神损失费吗??如果不和平解决,我可以向法院起诉他吗??他的行为是否已触犯妨害公共安全罪??

其它
2019-06-15 13:40: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诉一般原则为原告就被告,即原告需要到被告人所在地法院起诉,根据相关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不懂相关的起诉流程的,建议最好委托律师代理诉讼。
  • 第二十四条 赔偿权利人要求赔偿义务在支付死亡赔偿金或残疾赔偿金的同时,还有权根据《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要求赔偿义务人支付精神抚慰金。
    第二十五条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确定精神抚慰金的数额时,可以参考下列标准:
    (一)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轻微伤害,不支持赔偿权利人的精神抚慰金请求;
    (二)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一般伤害没有构成伤残等级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为1000元至5000元;
    (三)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的伤害已经构成伤残等级,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可以结合受害人的伤残等级确定,一般不低于5000元,但不能高于80000元;
    (四)造成公民死亡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不低于50000元,但不得高于80000元。 案件有其他特殊侵权情节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可以不按上述标准确定。
    第二十六条 按前条的规定确定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后,根据《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受害人自身有过错的,应按其过错程度减少精神抚慰金数额。
  • 如果没有如下情形,家暴离婚可以索要精神损失费,可以主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