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一家三口在霸州市的新开的工厂里打工,厂子还没有开业,我的儿子在干活的时候从大车上摔下来,有严重的脑震荡,老板指定的负责人 出面到医院交的钱,住了6天院了,也不补交药钱了,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处理,如果老板不给交住院费了,我们应该找什么地方去说理,由于是新厂子,打卡记录,门禁卡,劳动合同这些都是没有的,只是口头谈的工资,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解决,如果老板付医药费了,我们是不是需要找仲裁,这种情况仲裁会不会承认我们是工厂的员工,麻烦给解答谢谢了,急需

仲裁
2019-06-15 07:34:4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一般来说,碰到这种情况,可以参照以下方式维权:
    1、首先同单位协商解决,这样最快;
    2、如果确实不能协商解决,单位又拖欠工资不发,你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立案处理;
    3、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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