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被人故意殴打至轻伤二级现在对方不许处理,已经上了在逃网,接下来我该怎么办?

2019-06-15 03:41: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一级轻伤是伤情相对较重的情形,从量刑情节上讲,要重于二级轻伤的量刑的。、

    2、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 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3、 鉴定损伤程度, 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是指故意致人轻伤的量刑标准。

    1、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或理解为轻伤二级),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理解为轻伤一级)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涉嫌故意伤害罪。属于轻微伤的按治安案件处罚。
      受害方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支付人身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打人违法,殴打孕妇情节严重,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对被害人自杀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2、《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1、轻伤二级,如果定的罪名是故意伤害罪,则最高刑罚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轻伤二级,如果定的罪名是寻衅滋事罪,则最高刑罚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法律依据:  1)《刑法》(1997修订)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刑法》(1997修订)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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