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纠纷,我是被告,经法院调解,调解书上只写着不能再向保险公司提出任何赔偿,而没有写着原告不能再向我提出任何赔偿,请问以后原告还可以向我提出赔偿吗?

2019-06-14 20:44:5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4、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1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 1.本案建议通过诉讼解决纠纷,人身损害诉讼时效为一年,建议尽快起诉避免过了诉讼时效。
    2.本案中伤情稳定后做司法鉴定,此为理赔的依据,鉴定费诉讼后由被告承担。
    3.本案中赔偿项目繁多,如:误工费、营养费、医疗费、住院伙食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交通费、鉴定费、律师费等。
    4.本案律师费由被告承担,所以建议聘请律师为你提供专业法律帮助。 本律师代理上海三年最大交通案,家属获得高达106万余元赔偿,建议来电咨询,能提供更有效的法律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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