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夫妻只有一个孩子,现己二十六岁,政府和村委会从没有人通知我们办理独生子女证,请问我现在该咋办
-
办理独生子女证应该提交的资料:
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页须和首页复印在一张)1张。
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3、《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4、第一个子女身份证明,即《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页须和首页复印在一张)1张
5、夫妻双方近期1寸免冠相片各两张。
6、夫妻双方填写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一式两份,并经单位、户籍地村(社区)委员会核实并签注意见。
7、夫妻双方已经落实节育措施证明。
-
非法
同居孩子和财产的相关问题:
1.有进行婚姻登记就不是婚姻关系,这种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2.孩子抚养问题尽量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如果孩子在两周岁以内应当归女方抚养,对方支付抚养费;
3.同居关系不存在
夫妻共同财产,分开不需要分割财产,谁的东西还是谁的。
-
独生子女证在哪里办?需要什么证件?需要去计生委办理。并且需要户口本,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以及以上证件的若干复印件。
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
2、 本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3、全家户口本
4、特殊情况另需提供以下材料:离异或再婚者提供离婚证(包括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前配偶户籍所在地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未再生育的书面证明;收养的提供收养证或收养公证;夫妻一方或生育的其他子女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
《独生子女证》全称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作为一种荣誉。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1、符合办独生子女正的条件。是农村户口的,考虑好不要二胎了。
申请人至其户籍地社区工作站领取《申请表》如实填写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表》原件至男女双方户籍地社区工作站(村、居委会)
夫妻双方户籍均在本市的,由女方户籍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经街道计生部门审核,符合发放条件,材料齐全无误的,即时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在本省《计划生育服务证》中登记,将材料原件退还申请人。
对不符合发放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对材料矛盾或存疑的,街道计生部门、社区工作站可以开展调查核实,10个工作日内核实完毕,核实符合发放条件的,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符合发放条件,书面告知申请人。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