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劳动合同,工资条什么都没有能申请劳动仲裁

仲裁
2019-06-14 10:13: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国劳动合同法仅仅就工资的数额标准、支付方式等作出了相应规定,并没有对劳动双方的税务负担问题做出强制性规定;税法中规定了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但是如果有人愿意替纳税义务人承担该义务,税法也没有做出禁止规定,只要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同意签署的合同就是有效的。
  • 可以在开庭以前,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保全这工资条,让仲裁委员会要求公司提供工资发放的书面材料。
    1、2008年1月1日起,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
    2、加班费没有支付的,可以要求支付,平时晚上加班是白天小时工资的
    1.5倍,双体日加班的,加班工资是平日工资的双倍,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是三倍。
    3、要求公司依法为你交纳保险,可以在仲裁时一并提出。如果公司同意调解,可以让公司保险费交给你,当然这种情况下,你就没有保险了。
    4、如果纯粹是为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那东西可多了,不一定要工资条,工号牌、厂服、出勤记录、其它工友的证言等等。
  • 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属于违法行为,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这种情况下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即可,也不用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但是公司仍然要支付相应的工资,如果单位不给的话,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关键是你要保留好各项证据,例如证明在这里工作,工资多少,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之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但在申请仲裁时你应当提供基本证据证明自己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如工牌、上班打卡记录、二位以上的同事证明、你代表公司对外是否签订过合同等;你的工资及补助标准属于公司掌握管理的,应由公司提供,否则,由公司承担不利后果;你可以依法向公司主张二倍的工资。
    (上述意见供参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