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十个股东一起合伙开了火锅店,2016年11月开始营业,2017年1月办的营业执照,到现在都没有签合同,营业执照用的是一个员工的名字。11月的收入存在会计的个人账户里,推举的股东代表一直指使会计转款到他要求的各个私人账户,后被其余股东发现,股东代表补上了挪走的钱,这是会计失职吗,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另外,会计11月也口头协议入股,入股钱本来应该给股东代表,并且也商量好了慢慢给入股钱,谁知道股东代表拿走火锅店银行卡自己取走了跟会计入股一样的金额,要求会计偿还,请问这样合法吗?会计可以不还这个钱,并不入股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19-06-13 22:39:1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法人合伙的对内民事责任是指法人合伙的法人之间、合伙的法人与合伙企业之间的民事责任。
    1.出资违约责任
    2.擅自退伙的民事责任。
    3.无效民事行为的责任。
    法人合伙的对外民事责任是指法人合伙企业对合伙债务所承担的民事责任。
    它分为两种形式:一是按份无限责任,一是连带无限责任。
    1.按份无限责任。
    2.连带无限责任。
  •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的事项: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的目的和合伙的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及住所;
    4、合伙人出资的方式、金额和期限;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方法;
    6、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7、入伙与退伙;
    8、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9、违约责任;
    10、经营期限;
    11、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
  • 以下是办营业执照的流程: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办理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30元 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
  • 公司作为有独立财产的法人,其成立后,股东的出资即转化为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的公司资产,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股东并不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仅是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向公司承担出资不足的法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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