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 我先把事情的经过给你说一下,我们是甘肃人,我弟今年经别人介绍到青海的一个牛肉面馆拉面。 7月21日早上活面的时候不小心手绞到和面机里了,手背上划开了一道七八公分的口子,然后到医院里包扎,经过几天的治疗也拍了几张受伤部位的片子,大夫诊断说右手第四掌骨断了,这几天需要动手术,大夫说手术费用保守估计6000元,在这我先补充一点,从受伤那天起所有的医疗费用都是老板付的,他之前也说了把我弟的手治疗好,但是现在那个老板却说没那么多钱,无语了,你说我们一个打工的还要养活家里人哪有那么多钱啊?事情是你店里发生的这属于工伤啊,我现在很无助不知道改怎么办?麻烦问一下律师我改怎么办?求指导,谢谢您!

2019-06-13 22:09: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法律规定,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民事赔偿责任,根据公安交警的责任过错认定程度,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肇事当事方各自的过错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1、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2、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目前,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
  • 消费者可以充分行使其享有的社会监督权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产品质量法》第22条规定:“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 。”第23条规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就消费者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负责处理,支持消费者对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害向人民法院起诉。
    ”社会组织主要指各级消费者协会及质量管理协会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