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网上被骗2万块,有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请问可以立案吗

2019-06-13 18:10: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去报警吧,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分别规定长短不一的追诉时效期限: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 转账后发现被骗,由于是本人自己操作,无论是银行还是第三方支付平台都不承担任何责任。应当及时报警,凭警方回执,要求银行或第三方平台冻结对方账户,找回损失。如对方已将资金转移,最终只能等警方破案结果。
      如通过微信钱包转账后发现被骗,应第一时间报警,凭警方回执找财付通冻结对方账号,如资金依然在财付通账户,可申请由财付通退回,如资金已经转移,只能等警方破案,找回损失。
    需注意如果没有警方回执,财付通是无权冻结对方账户,也无提供对方任何相关信息的义务。
  • 关于《刑法》第266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因诈骗罪是数额犯,行为人采用诈骗的方式骗取公私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构成诈骗罪,予以立案追究。
    在1997年新《刑法》实施前,最高人民法院于1996年12月18日颁布的《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对于个人诈骗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特别巨大”分别定为“2000元以上、3万元以上和20万元以上”。
    对于单位犯诈骗罪的,诈骗数额在5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和诈骗数额在20万元至30万元以上的,分别适用量刑。该司法解释中确定的诈骗罪量刑数额标准,一直到2011年4月8日由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联合颁布的《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所取代。
    (以下简称联合司法解释)在1997年刑法实施后至今,随着经济和社会形势的变迁,《刑法》又陆续进行了多次修订。同时各种新型的诈骗活动猖獗,特别是利用电信、互联网、银行卡等相结合的诈骗团伙案件增多,此类案件涉及受害人众多,受害人、犯罪分子和作案工具都可能存在跨省、跨境甚至跨越国界的现象,社会影响恶劣。
    为适应新的形势,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出台了上述联合司法解释。
    联合司法解释中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同时第二款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该联合司法解释还例举了包括“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等5种依法“酌情从严惩处”的情节。

  • 1、每个地方的立案标准是不一样的,一般来说,需要金额大于三千元才构成刑事立案标准;  

    2、遭遇网络诈骗,你可以拨打110报警,经查实受骗的人数较多,并且涉及的金额在三千元以上,就属于诈骗罪,可以立案侦查的。

    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