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一名学生,我想帮我爸询问一下他遇到的事该如何解决。前几日我爸和几个单位同事出去组织烧烤,在我爸向已经点着的火里淋酒精的时候突然有一原来不在自己视线内的同事由烧烤炉下站起,导致那位同事烧伤了,我想知道这样的情况下医疗费用该由谁出,如果被烧伤方提出要高额赔偿,我们是不是应该给。

2019-06-13 18:03: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另外,继续治疗费的计算之所以重要,还在于该部分费用往往在医疗事故全部赔偿费用中占有很大的比例。
  • 工伤住院费用由用工单位或者个人先行垫付。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机构审核报销;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工单位支付。由于工伤治疗限定了药品目录等,超范围用药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报销,一般情况下,不能报销的部分都是超范围的用药。
    但是你只要能证明属于抢救和治疗需要用药,不是本人或者家属自行做主用药,可以由医院出具证明,由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工单位给予报销。
  • 既然已经认定工伤,医疗结束之后就可以进行伤残鉴定.然后根据伤残等级给与一定的赔偿.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和企业解除和同,还可以得到相应的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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