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14岁的学习在校班中与同学打架,拿板凳砸伤对方头部,对方派出所有人,要求我一次拿5万元钱和解,不然就要处理我家小孩。今天我收到治安处罚单,对我家小孩拘留13天,罚款500元。派出所这样处理是合法的吗?

治安处罚
2019-06-13 06:57: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学生在学校内打架,学校和打人者都要根据自己的责任进行赔偿,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
    学校责任:根据我国司法实践,如果学校不能举证证明自己尽到了安全管理义务,就应该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具体责任比例应当根据案情确定;
    打人者责任:学校学生没有经济来源,所以侵权责任赔偿应当尤其监护人履行。
    相互斗殴的情况下,被打者也会承担部分责任。
  • 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也称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于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其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
    行政拘留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也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
    行政拘留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受过行政处罚的,违法记录会在公安机关留有记录,也就是大家说的‘案底’。但这种记录并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除司法机关办案外其它人无权查询这些资料。
    所以一般不会影响找工作,除非是考公务员。

  • 1.对于刑事拘留有错误的,可以向做出拘留的机关提出异议。
    2.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相对人对政拘留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做出拘留的机关同级人民政府、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殴打他人,情节轻微的,派出所可以调解处理,调解成功的,派出所不会再处理,调解不成的,依法罚款、拘留,以下是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