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再婚20多年,我的女儿已经成家,之前一直是她妈妈管。现在由于房屋拆迁房产权该怎么办迁房产权该怎么办?离婚再婚20多年,我的女儿已经成家,之前一直是她妈妈管。现在由于房屋拆迁房产权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6-13 00:56: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再婚后,房子属于婚前财产,根据修改后的婚姻法,96年之后结婚的,婚前财产即使没有进行过公正,在发生纠纷后,如能证明是婚前财产,则不认定为共同财产。
    2.婚前公证并不能保证你得到全部房产,只能使你获得不少于一半的房产。这需要结合你妈妈去世时房产的权属情况。如果想要确保房产完全属于你,则必须保证你父亲最后份有效遗嘱明确表示房产给你,有效遗嘱包括:如果有公正遗嘱的,最后份公证遗嘱为准,如果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份有效的自书,口头等遗嘱为准。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 如果房子是一方的婚前财产,结婚以后房产证也没有加名,离婚的时候不会分割,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婚后还贷的可以要求补偿房产的增值部分。拆迁只补偿产权人。
      如果房子是婚后买的,或者婚后增加了名字,属于共同所有,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分割。
    拆迁的时候也可以主张补偿。
  • 商品房产权登记如何办理,  房屋产权登记,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由有关国家机关对城市房屋的所有权进行登记。房屋是不动产,取得、变更房屋所有权是以房屋产权登记为标志的,这与动产不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以及《北京市房地产管理条例》等都对此有相关规定。城市房屋买卖过程中,一定要充分注意,占有房屋不代表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还需要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商品房产权登记如何办理: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预售商品房购房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持下列手续: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商品房销售专用发票  
    (三)商品房进住通知  
    (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五)初始登记批复  
    (六)契税完税凭证  
    (七)维修基金专用收款收据  
    (八)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所有权登记,取得房屋权属证书。  房屋所有权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  由于开发建设单位原因,造成购买人在登记期限届满超过一年仍无法办理权属登记的,购买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诉讼开发商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