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的债务,可是男方离婚协议写了由男方负担所有债务

离婚
2019-06-12 16:02: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协议主要是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就子女的抚养问题和夫妻共同财产问题的一个协议。
    必须由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认可后的书面离婚协议方可生效。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离婚协议书是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的实质性文件,离婚协议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最好有明确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六、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七、双方当事人的签名、时间;
  • 离婚后,双方私自对房产分割写下的协议是否有效,关键在于该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需要具备以下几点,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一,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第二,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不违法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第三,离婚协议书中不侵害国家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第四,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证。
  • 婚前协议内容只要不违背法律,没有损害他人财产权益,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协议就是有效的。婚前财产协议一旦签订,即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有按照约定享受财产所有权以及管理权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如果一方要求撤销或变更由双方协商一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的情形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