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在微信公众号文章里面,阐述明星事件事实,从而推广我们自己的产品,里面用了明星的照片,请问这构成侵犯肖像权

名誉毁谤
2019-06-12 13:05:4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

    自诉状或者告诉笔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自诉人、被告人、代为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
    (二)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三)具体的诉讼请求;
    (四)致送的人民法院的名称及具体时间;
    (五)证人的姓名、住址及其他证据的名称、来源等。如果被告人是3人以上的,自诉人在告诉时需按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带为告诉的人,对于已经立案的,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诉或裁定驳回起诉。但当自诉人又提出新的足以证明被告有罪的证据而再次起诉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属于诽谤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协商不成,可以及时搜集证据,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对方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
  • 侵犯肖像权赔偿额度要按侵害的程度进行认定。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民通意见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一、所谓的侵犯肖像权在我国法律上有以下规定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由此可见,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
    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

    二、面对他人侵犯自己肖像权的救济方式。对于侵犯肖像权行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请求交出所拍胶卷,除去公开陈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等。
    赔偿损失请求权,不以财产损害为要件。
    三、其他关于侵犯肖像权的规定。除此之外,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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