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和一朋友有签定一份技术转让合同,他出钱,我出技术,合同约定双方在各自区域供销,现在他把产品销到我供销的区域,请问我可以按合同起诉他么?

其它
2019-06-12 08:36:4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技术转让合同,指一方当事人将技术成果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给另一方,另一方支付约定的价款的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合同标的物是一个相对完整的技术方案。不同于在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向对方提供的一定的技术意见、技术知识。  
    2.合同标的物是现有的技术方案。不同于开发合同中技术成果在合同订立时尚不存在或尚未形成。  
    3.合同标的物必须是已经权利化的技术成果。所谓权利化,包括取得专利权、专利申请权、专利实施权及技术秘密成果权等权利。  技术转让合同由下列四种具体合同构成:
    (1)专利权转让合同;
    (2)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
    (3)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4)技术秘密转让合同。
  • 对国际技术转让合同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在实践中,最常见的分类是从技术使用权享有人的范围来进行划分的。  
    1.独占性技术转让合同:指在一定地域内,合同受让方对技术具有独占的使用权,转让方和任何第三方都不能在该地域内使用这种技术制造和销售产品。  
    2.排他性技术转让合同:指在一定地域内,合受让方享有使用某项技术制造和销售产品的权利,任何第三方不得使用该技术制造和销售产品,但转让方保留在这个地区制造和销售该产品的权利。  
    3.普通技术转让合同:指在一定地域内,合同转让方允许受让方使用合同中规定的技术,同时转让方仍然保留在该项技术的权利,并仍有权在该地域内将技术使用权出售给任何第三方。  
    4.普通可转让的技术转让合同:即在普通技术转让合同的基础上,受让方除享有技术使用权外,同时还根据合同有权在该地域内将使用权出售给任何第三方。  在实践中,究应采用什么种类的技术转让合同,决定的因素很多,但主要的因素,一是价格,二是市场。就价格而言,一般来讲,独占性技术转让合同要价最高,排他性技术合同次之,而普通的技术转让合同要价就比较低,这是因为转让方还可以在同一地区同其他受让方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同时收取其他几家的使用费。就市场而言,一般讲,潜在容量不大的市场,转让方提供独占性技术转让合同比较合适,因为如果以普通技术转让合同的形式同几个不同的受让方签订合同,那么在受让方之间必然形成竞争,从而导致产品价格下跌,其结果必然影响技术转让合同的报酬金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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