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一下两个学生骑电动车在路上碰到人了,车是坐车那学生的。骑车那个是他同学。她坐在后面。请问这个责任?坐车的那个车主也有责任吗?

2019-06-12 01:32:3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你好,请报案由交警划分责任,然后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及当地赔偿标准、实际经济损失等确定赔偿问题以及其它法律责任。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经鉴定构成伤残的还可索赔伤残赔偿金,具体数额以实际损失为准,并结合法定标准计算,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到法院起诉。
  •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对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规定了严格责任原则,以体现对交通弱势群体的保护。与过去无过错原则(赔偿10%)有很大区别。
    一般情况则都要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民事责任。除非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可以减轻责任。
    减轻责任部分为10%至50%之间,法和条例均未规定,拟请高法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关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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