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手机店买了个电话电话坏了拿去保修他说可以以旧换新要教200块我把钱交咯之后他说要用我身份证登记下我把身份证给他们在我不知情得情况下搞咯个合同合同是送我话费和流量电话一年只能关机一次我接受不了不要了他说合同已经生效如果我不履行他说超过5次我身份证就被拉在黑名单里以后小孩上学什么的都不好上我该怎么做

2019-06-12 01:33: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遇到产品不保修的问题,消费者可以积极采取投诉、起诉等方式维权,但是维权的同时首先要明确保修期不同于保质期:
      商家在承诺售后服务时,往往会有“保修期”和“保质期”两种概念,导致部分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因不了解情况而在后期维权时困难重重。所以,一定要了解两者的概念和区别。
    保修期,通常是指在规定的时间段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商家可以免费帮助消费者维修,如果超出了这一范围,商家将不再负责或者免费维修;保质期,通常是指产品最大范围的使用期限。
  • 法律既没有免除本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父母对于子女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同时又规定了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父母应该优先承担的该民事责任。也就是说,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承担的是一种补足责任。

    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 如果当初不是明确表示赠与,可以要回。这个要具体分析,律师是可以会见的,生活费以及衣服这些是当然是可以的,涉嫌刑事犯罪,建议赶紧聘请专业律师介入,采取相关措施比如取保候审等维护当事人利益。
    财物一般是家属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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