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借钱给朋友,约定4月1日还钱,但现在他己经失踪半个月了。他还欠了其它人的钱和银行贷款。我该怎么去追他要钱。

2019-06-11 17:16:5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银行贷款发生信用卡纠纷,《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首先,要以利害关系人的身份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依法宣告下落不明已超过2年的债务人为失踪人。
    然后,通过法院查明债务人的财产,并确定财产代管人。
    最后,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由代管人从失踪人(债务人)的财产中支付还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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