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信用社贷款还不上了,担保人要起诉我,怎么办

2019-06-10 13:14: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16条的规定: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对一般保证人来说,原告若仅起诉保证人的,因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所以原告的债权利益无法得到实现。
  • 你好,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2、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连带保证的责任比较重。
  • 你们和农信社之间存在保证合同关系,解除保证合同需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合同约定可以解除的,按照合同解除条件进行。如合同约定不能解除,那就不好办了。 你们如果感觉有风险的,鉴于贷款期限还未到期,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还不知道,你们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即对你们承担保证责任后向他追偿进行担保,以维护你们的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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